为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促进依法办网、文明办网,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本着切实履行网站主体责任,畅通举报受理渠道、及时处理举报信息的原则,特制订并公布本网站相关管理办法。
一、机构设置
网站设立总编室,受理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网站技术人员协助完成举报信息处置工作。
二、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主要包括
(一)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
(五)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的;
(六)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的;
(七)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八)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等合法权益的;
(九)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三、举报信息受理流程。
(一)网站设置24小时举报电话,值班人员负责接听举报电话并做好电话记录;
(二)网站设置举报邮箱,值班人员定期查看邮箱并整理记录;
(三)值班人员每日登录相关举报业务处理系统,查收转给本网站的举报信息并整理记录;
(四)以上记录均报送总编室,由总编室统筹受理。
四、举报信息处置流程。
(一)网站总编室根据举报信息,对举报内容进行细化分类、甄别核实。
(二)对于属实的举报信息,上报分管领导,第一时间作出处置。举报处置完成后,及时向举报者反馈,无法反馈的予以注明。
(三)针对来自相关举报业务处理系统的举报信息,根据举报业务处理系统操作规范,如实填写处理说明。
(四)不属于本网站受理的举报信息,应当及时转交相关网站。
(五)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等内容的重要举报信息,及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六)举报受理及处置过程中所形成的资料,应及时整理归档并做好保密工作。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工作时间:0531-88112753;非工作时间:0531-8811276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sdzbgsxc@jn.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