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370100MB2802576N/2024-0017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成文日期 2024-06-03
南部山区2024年度重点单位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日期: 2024-06-03 11:36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一、共性工作

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着力落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等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落实到普法工作中去。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列入法治建设机构执法司法部门全员学习培训课程,列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继续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工作,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常态化。

3.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月集中宣传活动,不断深化“宪法十进”活动,加强国旗法、国徽法、选举法等实践性较强的宪法相关法宣传,大力弘扬宪法法治精神。

4.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结合南部山区重点工作和本部门(单位)职责,广泛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对济南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项目深化年”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宣传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沿着黄河去普法”、护航重大项目专项普法治理行动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突出宣传民法典、国家安全法、黄河保护法、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济南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5.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加强党内法规宣传教育阵地建设,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推动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促进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

6.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南部山区“八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实施方案》、《济南市贯彻〈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把普法纳入本部门(单位)工作总体布局,制定年度普法计划(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机构和人员,加强“八五”普法队伍建设,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实施年度普法履职报告公开制度,探索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紧紧围绕省会发展重大战略、中心工作,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创新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不断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

7.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各单位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办专题法治讲座,做好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工作,做好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行政执法培训、旁听庭审、法治考试等工作,结合示范创建、法治建设考核,重点抓好新入职公务员、新提拔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带头人和法律明白人学法考试,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不断增强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的能力。

二、个性工作

(一)纪检监察工委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执行,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促进纪检监察干部增强纪律意识,不断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

2.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巡视工作条例、监察法等党纪法规,进一步坚定政治自觉,扛牢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在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道路上不断开创新局面。

3.配合做好济南市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立改废释”,严格执行省纪委监委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规范和指南,持续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及前置性审核等工作,分条线开展重点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和指导评估,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基层精准执纪执法。

4.针对近年来新出台的法规制度以及实践中常用易混的部分纪法条款,开展专题培训、释义答疑,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按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执纪执法权,强化法规制度执行意识。

5.做好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充分利用中央和省市纪委监委警示教育片、案例汇编等警示教育资源,开展警示教育系列活动,持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和廉洁教育。

(二)组织人事局

1.加强宪法法律和政策法规教育培训,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坚持把宪法法律、党内法规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纳入党校主体班次重要教学内容。

2.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好用好法律法规等主题举办1—2次法治讲座,邀请知名专家教授作专题辅导,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3.深化对各部门(单位)干部教育培训的指导和对南部山区统筹管理培训班次的审核,要求相关业务部门在举办的各类培训班次中,适当设置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提升干部法治素养。

4.充分用好省级“名师送教”培训渠道,鼓励引导各部门(单位)积极申请法治教育省级优秀师资,开展好本地区本单位法治教育培训。

5.组织开展南部山区侨法宣传月活动,多渠道传播、多形态展现、全方位宣传党的侨务政策和《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山东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条例》《山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等,推动侨法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进侨户、进学校”,营造全社会知侨、尊侨、爱侨、护侨良好法治氛围。

6.组织开展南部山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第24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宣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新修订的《山东省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实施细则》等,引导和帮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并掌握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据上级部署,开展“全省民族宗教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创建工作,争创“全省民族宗教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7.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重点学习《宗教事务条例》《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期间,结合“送法进街道”“送法进社区”“送法进场所”等活动,推动宪法、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走深走实。组织行政执法人员颁证宣誓仪式,举办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会,提升执法队伍能力素质。

(三)党政办公室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配合有关责任部门组织协调市属媒体推出重点稿件,广泛开展普法新闻宣传。

2.根据南部山区党工委依法治区办安排,配合司法行政等部门单位,充分发挥户外广告宣传阵地作用,在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社会宣传,广泛宣传法治精神,弘扬法治文化。

3.配合司法行政等部门单位,广泛选树普法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普法先模人物和先进经验。

4.组织属地新媒体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利用图文、短视频、海报、H5、Vlog等丰富多彩的新媒体手段,设置专题专栏,结合“项目深化年”,集中报道《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以来,南部山区在打造法治环境方面的措施和成效,打造优化济南法治营商环境、推进“项目深化年”的良好舆论氛围。

5.深入宣传贯彻《网络安全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组织举办2024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南部山区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网民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使网络安全观念深入人心。

6.开展组织党(工)委领导班子和机关年度集中学法2次以上。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全体人员集体学习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机关全体人员的法律意识。组织开展法治能力测试。

7.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常态化。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等纳入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主题,作为党支部“三会一课”重要内容,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抓紧抓实各街道及相关单位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采用数字化平台加强学习管理,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法治思维、法治素养、法治能力提升。

8.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加强经常性纪律教育,举办党规党纪专题学习讲座。加强警示教育,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增强依规治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9.组织新修订的《保密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在网络安全宣传周、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面向社会的保密、密码普法活动。

10.组织开展南部山区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告知书签订工作,使各级领导干部对自身履行的保密责任“知情”“知责”。

11.开展南部山区保密宣传教育月活动,开展“寻找最美法治代言人”微视频征集、保密教育线上培训等系列活动。

12.发挥普法宣讲团作用,推进保密、密码普法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

13.深入宣传《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山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

14.健全完善工会法律服务体系,为职工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加大典型案例宣传力度。

15.开展“数字大篷车”送法进基层活动和工会驿站法律“微”服务行动,组织工会干部、律师志愿者送法到工地、到企业。

16.加大网络普法力度,通过齐鲁工惠APP等载体参加网络法律知识有奖竞答、律师在线答疑等活动,丰富网络普法产品。

17.抓住“3·8”国际妇女节、国际家庭日、国际反家庭暴力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巾帼普法乡村行”“法进万家”等有特色、接地气的宣传活动,重点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与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进乡村入农户、到妇女群众身边。

18.持续开展“巾帼法律明白人”培训,组织法治宣讲团成员深入基层开展“普法大讲堂”巡讲活动,提升基层妇联干部和妇联执委依法履职、依法维权能力,培养一支素质高、用得上的妇联“法律明白人”队伍。

19.借助微信、抖音等新媒体资源优势,以案说法、以案释法,普及讲解日常生活中妇女儿童最关心的法律问题,打造贴近妇女群众的妇联法治宣传教育品牌。

20.紧扣“12·4”国家宪法日、“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法治进校园”“普法第一课”等各类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21.学习宣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与自护能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财政局

1.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指导和协调南部山区财政系统开展“法治六进”活动,抓好重点人群学法用法考法。

2.在南部山区开展学习《印花税法》专题培训,向南部山区预算单位和街道财政部门宣讲印花税政策内容,开展申报辅导,进一步促进行政事业单位依法缴纳印花税。

3.深入推进财政“泉润”政策法规宣讲团宣讲工作,聚焦《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财政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宣传,开展专题宣传宣讲,助力财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走深走实。

4.充分借助“泉城金融卫士志愿者”品牌作用,依靠群众力量深入基层,突出“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工作主线,认真组织开展群众性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引导居民增强金融风险防范和自觉抵制非法金融活动的意识。

5.加强对新制定的爱国主义教育法、粮食安全保障法和新修订的公司法、保守国家秘密法、行政复议法的学习,促进审计人员厚植爱国情怀、增强保密意识、法治意识。

6.持续推进审计工作全过程普法工作,充分利用整改情况审计、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等时机,向有关人员特别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宣传讲解审计法律法规,为审计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7.组织行政执法人员颁证宣誓仪式,举办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会,提升执法队伍能力素质。

(五)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局

1.宣传贯彻《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2.开展“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送法入企,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生态环境法律问题,更好地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为“项目深化年”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3.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开展普法宣传,讲好环保执法故事。

4.加强对水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培训,建立和完善水务普法联络员制度。

5.利用“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时间节点,重点宣传《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黄河保护法》《济南市水资源管理条例》《济南市泉水保护条例》《济南市河道保护管理条例》等涉水法律、法规和规章。

6.围绕“互联网十法治宣传”行动,充分发挥新媒体的独特优势,加强普法网站和普法网络集群建设,更好地运用微信、微博、微视频和客户端等开展普法活动。

7.组织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法治宣传专题活动。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三夏”、“三秋”等重要时间节点普法下乡进村活动,加强乡村振兴促进法、山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畜牧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粮食安全保障法、种子法等涉农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8.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持续开展农业行政执法人员与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活动,示范带动周围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矛盾依法能力明显增强。

9.深入宣传《湿地保护法》《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行业领域法律法规,深入宣传《济南市绿化条例》《〈济南市绿化条例〉实施细则》《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10.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责任分工,结合行业领域行政执法、管理、服务全过程进行普法,组织开展“世界湿地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山东省森林文化周”等系列行业领域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扎实开展林业特色系列普法活动。

11.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防汛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专题宣传节点,开展好“沿着黄河去普法”等主题活动,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保护治理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

12.重点学习宣传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山东省黄河保护条例。通过微视频传播普及法律知识,为黄河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提供良好社会环境。

13.强化水行政执法监督,持续开展“清四乱”活动;深入开展涉河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加强水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实施“以案释法”,在执法过程中加强普法宣传教育。

14.组织行政执法人员颁证宣誓仪式,举办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会,提升执法队伍能力素质。

(六)规划发展局

1.大力开展《粮食安全保障法》宣贯,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参加有关培训。继续加强《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山东省粮食收购企业备案管理办法》及12325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热线的宣传,切实维护种粮农民利益。

2.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深入宣传《煤矿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推进油气管道保护和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3.开展2024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宣传《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传播节能降碳理念、普及绿色发展知识,持续增强全民节能意识和能力。

4.结合“世界无线电日”“无线电宣传月”等活动,以普及无线电频谱资源常识和法规知识为重点,集中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让更多的民众了解无线电、关注无线电。

5.在开展无线电执法过程中,加强对《无线电管理条例》《山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讲解,将普法教育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

6.结合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以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为重点,阐释好民法典关于物权保护、不动产登记等基本要求,将民法典作为引领自然资源规划管理工作的重要标尺。结合自然资源规划领域的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案释法”,提高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7.学习宣传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宣传。持续开展土地管理“一法一条例一办法”宣传活动,加强土地征收、不动产登记、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修复、耕地保护、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测绘地理信息等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和知识普及,推动全社会依法保护、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意识。结合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新形势任务,及时做好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热点的政策解读。

8.开展《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普法宣传活动。围绕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和需要履行的义务等,对《条例》及新出台的配套政策进行宣传,回应社会关切,保障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9.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普法活动。聚焦建筑施工及供热、燃气等重点领域开展普法宣传,增强安全意识,筑牢安全防线。

10.开展节能宣传周系列普法活动。围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城市体检等工作,普及相关业务领域法律知识,增强绿色发展理念。

11.开展质量月系列普法活动。以住宅工程为重点,深入开展宣传,努力构建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的良好氛围,助推南部山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12.开展消防安全普法活动。在“全国消防日”等重要节点,围绕消防审验、工地消防安全等进行普法宣传,全面提升南部山区住建系统及有关企业单位、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养。

13.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交通运输领域工作实际,动态调整普法责任清单,积极做好《行政复议法》及交通运输行业新颁法规规章的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积极开展“说理式执法”,落实以案普法、以案释法等工作机制。

14.加强全媒体普法宣传,利用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美篇、5G智媒等媒体平台开展精准智慧普法,讲解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

15.深入学习宣传《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业务水平,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和守法观念。

16.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法律法规纪念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实施节点等,深入企业开展普法宣传,加强商业特许经营、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二手车交易、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对外劳务合作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

17.重点宣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18.组织宣传《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19.结合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和中国统计开放日等活动,开展统计法律法规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等法治教育活动。

20.围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向外资企业开展普法宣传工作。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21.在投资促进系统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推动形成学习宣传民法典的良好氛围,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运用案例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让民法典走到干部群众身边、走进干部群众心里。

22.深入宣传民营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济南市民营经济系统“十四五”期间重点任务,学习宣传与民营企业发展、民营经济政策等有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山东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文件精神,促进民营经济领域法律法规的公众知晓度和掌握程度,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23.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持续推进民法典进企业宣传活动,向民营企业发放《惠企政策指引》《山东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政策法规。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重点企业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4.积极开展民企“法治护企”活动。联合有关部门走进街道、走进企业,开展法治护企行动,组织风险防控讲座、法律服务座谈会等,积极为民营企业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为有需求的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多发性法律风险和法律问题,维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

25.组织宣传《国防动员法》《人民防空法》《军事设施保护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

26.在“3·1”国际民防日、“5·3”防空警报试鸣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9·3”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9·18”事变纪念日、全民国防教育日、“12·13”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普法活动。

27.组织行政执法人员颁证宣誓仪式,举办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会,提升执法队伍能力素质。

(七)社会事务管理局

1.实施“依法信访·理性维权”主题普法行动。在残疾人法律咨询服务接待日,常态化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和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政策讲解,同步提升残疾人依法维权与理性维权意识。

2.开展残联系统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专项行动。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各级残联干部培训内容;开展“业务政策”大讲堂等活动,鼓励和支持干部讲解与业务工作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学用结合、学用互促。

3.组织无障碍环境建设培训。贯彻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组织南部山区无障碍环境促进队员、优秀残疾人代表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培训,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质效,提高无障碍环境建设知识公众知晓率,助力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

4.全面推进实施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申报一批在“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

5.落实教育领域普法责任制,突出党内法律法规、行政法律法规学习,全面提升教育行政执法能力与水平。

6.用好《济南市教育系统干部教师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深入学习宣传《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教育法律法规,抓好干部师生学法用法。

7.组织开展第九届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和第十届法治安全文化节活动,举行“宪法宣传活动月”活动,广泛征集普法微视频和校园法治文艺节目。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示范基地的创建与使用。

8.推动局机关、学校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活动。遴选推荐全省、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法治副校长队伍建设,提升中小学治理效能。

9.组织开展《殡葬管理条例》《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相关学习培训。

10.充分利用“中华慈善日”等节日节点宣传《慈善法》《山东省慈善条例》,加大慈善普法力度。

11.组织开展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相关学习培训。

12.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科技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报刊等渠道,开展科技工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

13.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科技进步法》《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公务员法》《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加强党内法规和科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科技创新政策的学习和宣传。

14.结合“科技活动周”“优化营商环境科技创新政策宣讲月”“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培训”等活动开展集中普法宣传。

15.健全落实卫健系统学法制度,采取原文学习、体会交流、拓展深化的方式,常态化学习党内法规、国家法律,以学促干提升工作质效。按照“一规划两纲要”要求开展法治专题培训,落实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 

16.坚持一手抓业务,一手抓普法,加大卫生健康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宣传,通过专题报道、培训教育、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开展医师法、中医药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对法治理念、法治思维的培育。

17.突出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律法规,紧跟相关规章制度修订进度,熟知涉退役军人类法律法规规章的核心要义和基本内容。

18.在“转业军官安置去向选择会”“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公开选岗现场会”“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等活动中,结合服务对象特点,大力宣传退役军人安置、优待抚恤、就业创业等相关法规政策。

19.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培训,邀请专家开展专题授课,开展工作人员学法考试活动。

20.组织行政执法人员颁证宣誓仪式,举办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会,提升执法队伍能力素质。

(八)综合管理执法局

1.结合“高质量法治城管”建设,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开展“法治六进”活动,抓好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

2.深入宣传《济南市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条例》《济南市市容管理条例》《济南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管理条例》《济南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济南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

3.完善学法用法考试制度,组织好学法用法模拟考试、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培训。

4.深化“城管e普法”场景应用,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精准推送普法,推进处罚与教育深度结合。

5.抓好“城市管理进社区”工作,以“城管工作站”为抓手,通过城管开放日等形式,促进居民群众学法、懂法、用法、不违法。

6.组织行政执法人员颁证宣誓仪式,举办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会,提升执法队伍能力素质。

(九)市场监管局

1.依托“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6·9”世界认可日“10·14”世界标准日、“12·4”国家宪法日、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用药月、质量月、法治宣传教育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

2.不断拓展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六进”活动范围,重点宣传《公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

3.深入开展“以案说法”市场监管普法宣传活动,走进行业协会、商超(连锁店),深入学校和社区,以讲解典型案例形式向市场主体讲法释法,实施精准普法。

4.组织行政执法人员颁证宣誓仪式,举办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会,提升执法队伍能力素质。

(十)综合治理局

1.抓好“三个规定”学习贯彻。在政法系统组织《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学习贯彻工作,纳入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抓好定期调度推动落实。

2.抓好反邪教法律规定学习宣传。推动反邪教有关法律规定宣传,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宣传活动。

3.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为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营造良好氛围。

4.抓好法律知识普及活动。组织开展 “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5.全面实施南部山区“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抓好重点人群学法用法,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6.深入宣传《立法法》《律师法》《公证法》《人民调解法》《社区矫正法》《监狱法》《反有组织犯罪法》《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法律援助法》《爱国主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

7.组织南部山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月以及民法典、优化法治营商环境、黄河保护法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推进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常态化。

8.组织南部山区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

9.推动政府立法与普法相结合,认真落实立法调研、公开征求意见等制度。

10.推动法律服务与普法相结合,加强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开展法律服务人员以案释法工作。

11.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创建、申报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单位(企业),上报优秀法治文化作品、法治文艺演出、法治微视频等。

12.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实施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开展“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

13.持续深化新媒体普法工作,加快构建南部山区“全时+全域”立体普法新模式。

14.做好应急干部培训,邀请专家开展专题授课,对相关专业法律知识进行讲解培训。

15.利用“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活动节点,持续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16.注重加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学习,通过专家解读、普法竞赛和开展专题讲座等形式,指导和督促企业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纳入“五个必学”(“开工第一课”必学、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必学、“晨会”必学、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必学、“安全生产月”必学)内容,切实增强企业从业人员法治意识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实操技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7.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山东省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增强应急法治文化的影响力和渗透力。

18.全面推进实施南部山区“八五”普法规划、省、市信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八五”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19.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特别是信访法规政策、信访法治化“路线图”和工作指南宣讲工作,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推动依法信访理念深入人心。

20.组织开展信访针对信访典型案例和热点问题宣传讲解,通过信访干部和法律专家进行权威解读,组织开展宣传讲解。

21.坚持法律服务与普法工作相结合,发挥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作用,通过开展以案释法等形式,引导理性维护合法权益。

22.围绕保障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重点加强《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济南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济南市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规定》《济南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学习。

23.积极做好“3·23”世界气象日、“5·12”防灾减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的气象普法宣传。

24.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举办执法人员培训班。开展防雷安全重点单位专项执法检查,在执法过程中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督促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加强雷电防护等安全生产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

25.组织行政执法人员颁证宣誓仪式,举办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会,提升执法队伍能力素质。

(十一)政务服务中心

1.持续加深对《济南市行政审批与监督管理协同联动规定》(以下简称《审管联动规定》)的学习宣传落实。在南部山区行政审批服务系统范围内举办开专题讲座;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审管联动规定》培训宣传信息,刊发贯彻落实的经验做法,多措并举,持续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升行政审批与监督管理效能,助力打造公平良性的市场竞争环境,引导企业项目健康长久发展。

2.充分发挥“泉惠企”平台作用,进一步完善惠企政策库,细化政策分类、完善政策标签体系,通过大数据比对分析,不断提升惠企政策智能匹配、精准推送能力,持续提高惠企政策知晓率、兑现率和利用率,不断增强市场主体信心,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十二)综合保障中心

1.依托各类招聘会、服务进企业、送法进校园、工伤预防宣讲等活动开展普法宣传,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

2.聚焦新业态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深入宣传《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等法律法规,持续优化经办服务,推进社保精准扩面;开展南部山区范围“空中课堂”政策宣讲,不断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

3.举办“人社干部大讲堂”,开展系列法治培训,通过专家授课、业务轮讲、组织参加行政诉讼庭审旁听等多种形式,持续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4.做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学习,增强医保法治观念。

5.组织开展医保政策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宣传医保和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加强医保法治宣传针对性和时效性。组织干部群众参加旁听庭审等活动,提升依法行政和执法办案水平。

6.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将行政执法、服务协议管理等出现的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法”,将普法融入执法、管理和服务全过程。

7.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婚姻登记条例》相关学习培训。

8.组织行政执法人员颁证宣誓仪式,举办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会,提升执法队伍能力素质。

(十三)生态旅游保护发展中心

1.利用“5·18”国际博物馆日、“5·19”中国旅游日、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公共图书馆法》等法律法规宣传。

2.加强法治文艺建设,广泛开展法治文艺作品和爱国主义红色剧目演出进社区、进学校、进村居活动。

3.组织行政执法人员颁证宣誓仪式,举办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会,提升执法队伍能力素质。

(十四)济南市公安局南部山区分局

1.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专题宣传活动,宣传国家安全知识,普及国家安全法律法规。

2.开展防范电信诈骗专题宣传活动,及时总结新型诈骗手法,不定期地通过各种媒体或组织有关单位进社区进行反诈骗防范宣传。

3.开展“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专题宣传活动,不断提升群众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的意识和能力。

4.开展“国际禁毒日”专题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全民识毒、拒毒、防毒意识。

5.开展“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专题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提高识假辨假能力。

6.开展“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专题宣传活动,网上网下同步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不断提高全民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水平。

7.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专题宣传活动,做好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交通安全常识宣传。做好“一盔一带”“两路两车”普法宣传。


文章来源: 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
作者: 张恒

网站标识码:3701000098

主办单位: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