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370100MB2802576N/2024-0034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成文日期 2024-09-09
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发展局
关于南部山区新建济南至枣庄铁路土建工程JZTJ-2标段(清水圈村、窝铺河西村)办公和生活用房、施工便道、材料堆场、弃渣场等临时用地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4-09-09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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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部山区新建济南至枣庄铁路土建工程JZTJ-2标段(清水圈村、窝铺河西村)办公和生活用房、施工便道、材料堆场、弃渣场等临时用地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为保障南部山区新建济南至枣庄铁路土建工程JZTJ-2标段工程建设,临时占用柳埠街道清水圈村23820平方米集体土地,其中,农用地23820平方米(园地22244平方米,林地1427平方米,农村道路82平方米,其他农用地67平方米);占用窝铺河西村580平方米集体土地,其中,农用地580平方米(园地569平方米,农村道路11平方米依据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和现场实际情况综合确定)用于办公和生活用房、施工便道、材料堆场和弃渣场等临时用地使用。

二、本临时用地土地使用期限为2024年9月5日至2027年8月14日,计2.94年;

三、你单位要按照批准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不得建设永久性建(构)筑物,严禁转让、出租和抵押;

四、你单位应当自觉接受辖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因城市建设等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时,你单位应当拆除地上建(构)筑物并交还土地;

五、临时用地使用期满,你单位应当:

(一)清除障碍拆除临时性建(构)筑物;(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土地复垦方案实施土地复垦,申请土地复垦验收;(三)按照约定如期完成土地复垦,并确保土地复垦质量。占用耕地的必须在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后1年内完成土地复垦并验收。

 

附件:(清水圈村、窝铺河西村)办公和生活用房、施工便道、材料堆场、弃渣场等临时用地区位示意图.docx

 

 

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发展局

2024年9月9日


文章来源: 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
作者: 张恒

网站标识码:3701000098

主办单位: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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