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370100MB2802576N/2025-003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成文日期 2025-11-03
关于南部山区新建济南至枣庄铁路土建工程JZTJ-1标段(南庄村)材料堆场临时用地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11-03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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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部山区新建济南至枣庄铁路土建工程JZTJ-1标段(南庄村)材料堆场临时用地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为保障南部山区新建济南至枣庄铁路土建工程JZTJ-1标段工程建设,临时占用仲宫街道办事处南庄村、二仙村共计53343平方米集体土地,其中,农用地(农村道路)251平方米,建设用地(采矿用地)53092平方米。用于材料堆场53343平方米,不涉及一般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二、本临时用地土地使用期限为:2025年11月3日至2028年

6月30日(不含复垦期),共计2.66年;

三、你单位要按照批准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不得建设永久性建(构)筑物,严禁转让、出租和抵押。临时用地审批后,涉及需要办理其他审批手续的要申办相应手续;

四、你单位应当自觉接受辖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因城市建设等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时,你单位应当拆除地上建(构)筑物并交还土地;

五、临时用地使用期满,你单位应当:(一)清除障碍拆除临时性建(构)筑物;(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土地复垦方案实施土地复垦,申请土地复垦验收;(三)按照约定如期完成土地复垦,并确保土地复垦质量。占用耕地的必须在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后1年内完成土地复垦并验收。


附件:临时用地位置示意图


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发展局

2025年11月3日

文章来源: 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
作者: 张淑媛

网站标识码:3701000098

主办单位: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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